教学教育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学位申请

土木工程

一、培养目标

(一)博士研究生

培养面向新时代国家战略发展中建设的需求,满足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掌握土木工程学科领域内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及专业技能,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土木工程学科科学研究和解决复杂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面向新时代国家战略发展中建设的需求,满足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适应土木工程领域对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需要,掌握土木工程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及专业技能,具有应用第一外语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的能力,具有从事土木工程学科科学研究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一定创新型成果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一)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定向培养)标准学制为4年,最多可提前0.5年毕业(需要学生申请并严格审批),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6年;直博生标准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生标准学制为6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8年。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定向培养)标准学制为3年,最多可提前0.5年毕业(需要学生申请并严格审批)。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包括:(1)岩土工程、(2)结构工程、(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4)桥梁与隧道工程、(5)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6)土木工程材料、(7)市政工程和(8)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8个二级学科。目前已形成如下5个有特色和优势的研究方向:

1.重大工程结构抗震减震及城市综合防灾减灾;

2.可持续、高性能结构体系及其设计理论和方法;

3.城市基础设施与岩土工程关键科学问题;

4.城市水系统健康循环理论与技术;

5.绿色建筑环境与节能技术。

四、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

完成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科研素质的重要环节,也是研究生获得学位的必要环节。学位论文应结合导师的科研任务进行,选题应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工程应用价值。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中的文献综述部分应有不少于50篇与学位论文有关且反映所研究内容最新状况的文献,其中50%应为外文文献。博士生从事科研工作和撰写学位论文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开题报告完成满两年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完成开题报告后一年左右,将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经学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可被终止攻读博士学位。

3.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在所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要取得创新性成果。

4.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每位博士研究生在达到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申请学位。

5.所有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根据《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前盲审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学位论文校外同行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简称前盲审)。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论文选题与开题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要求撰写《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表》及书面报告,并要举行公开报告会,经开题论证小组认可后立即开展论文工作。

2.论文中期考核

硕士生在论文研究工作进行至一半左右时,由导师安排进行中期考核研究报告,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完成。指导小组对论文进展情况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学位论文的撰写、审查和预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水平要能反映出硕士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有新的见解。硕士生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2-4个月向导师、该课题组成员以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关教师全面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进行预答辩,广泛征求意见。预答辩通过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在达到本学科及其导师对其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申请答辩。开题报告完成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部分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根据《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前盲审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学位论文校外同行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简称前盲审)。

五、研究生在校期间取得成果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

工学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时,成果基本要求同时满足如下两条:

1.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发表(或录用)2篇SCI收录期刊论文,或者1篇SCI收录期刊论文和1项国际发明专利(授权);或者1篇SCI论文和2篇一级学报(其中1篇一级学报可由2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替代)。

2.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1次,或在境外进行学术交流不少于1个月。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工学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成果基本要求满足如下之一:

1.国内核心期刊论文1篇(含录用);

2.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含录用);

3.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含初审通过),且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论文1篇(含录用)。

(三)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几点说明:

1.本要求涉及的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均应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内容密切相关,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北京工业大学”。

2.“发表”包括论文已取得正式录用通知的情况。博士生在申请答辩时要求至少有1篇SCI论文已见刊。

3.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学校规定的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硕士生毕业后一年)满足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水利工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掌握水利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以及专业技能,具有本学科科学研究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严谨求实、品德优良、素质全面、身心健康,能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或相关技术工作,具有一定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学年,全日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学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包含5个二级学科: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已形成如下3个有特色和优势的研究方向:

1.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保护;

2.水工结构抗震及安全分析;

3.水工新材料与防裂加固。

四、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

完成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研究生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学位论文应结合导师的科研任务,选题应具有较大的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

1.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完成一年以上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能反映出硕士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有新的见解。

3.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每位硕士研究生在达到学校和所在学科对其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申请学位,学校对于成果的基本要求见《北京工业大学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鼓励各学科依据自身发展情况适当提高成果要求。各学科可根据国际学生总体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成果要求。

4.部分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根据《城市建设学部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前盲审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学位论文校外同行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简称前盲审)。

五、研究生在校期间取得成果要求

(一)工学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成果基本要求满足如下之一:

1.国内核心期刊论文1篇(含录用);

2. 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含录用);

3.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含初审通过),且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论文1篇(含录用)。

(二)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几点说明:

1.本要求涉及的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均应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内容密切相关,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北京工业大学”。

2.“发表”包括论文已取得正式录用通知的情况。

3.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学校规定的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硕士生毕业后一年)满足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