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建设学部国际化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学部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结合学部实际,现将2023年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资助项目申请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先申请先资助”的方式进行资助。
二、留学期限
留学期限分为短期(6个月)和长期(1年)。原则上,最晚派出时间为2023年底。
三、资助方式
“研究生联培资助项目”奖学金包含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等。资助标准及方式参照《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学部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
资助名额:短期6人左右,或长期3人左右
四、选派范围和条件
1、 具有北工大学籍的全日制优秀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作风,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5、外语水平要求:应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能用外语进行日常交流和学术报告。
6、选派范围不包括:获得中国政府其他类别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奖励、其他政府或组织同类型奖学金奖励的学生。
五、派出渠道
优先资助以下几类人员:
1、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培养项目未获资助的研究生;
2、申请人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合作渠道赴国(境)外学;
3、在学部、研究生院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备案的研究生联培项目。
六、工作进度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23年9月1日之前将签好字的《城建学部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交到学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城建楼413室)。
2、学部审核:学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酌情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资助名单。
3、学部公示拟资助结果。
4、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7396182
联系邮箱:w.ting@bjut.edu.cn
办公地址:城建楼413室
城市建设学部
2023年7月13日